新规具体内容如下:
进出口商品的托盘信息为强制申报内容,自2025年7月1日(含当日)起,所有使用托盘包装的货物,在向海关申报时,必须在报关单上清晰、准确地体现托盘的具体信息。
托盘的种类以及它的申报要求:
1、塑料托盘: 其他包装;
2、复合板卡板(如胶合板、刨花板等非实木材质托盘):再生木托(非实木),复合板含再生木材成分,需与实木区分;
3、实木板/托盘(由未经深度加工的原木制成): 天然木托,带有IPPC标识。实木托盘必须经过检疫处理并加盖国际植物保护公约(IPPC)标识(如“CN-001”)。
实木托盘(已熏蒸托盘):在报关单备注栏中明确申报该批货物使用的实木托盘“有IPPC标识”或“无IPPC标识”。
实木包装无IPPC标识:使用未加施有效IPPC标识的实木托盘(含垫块)属于违规行为,货物极可能被海关扣留、责令退运或销毁,并可能面临处罚。
小知识:有些目的国还有相关的要求(如:澳大利亚、新西兰、美国、加拿大等等),对于实木包装货物必须出具熏蒸证书,否则在目的国会有罚款或高额的重新熏蒸处理费用。